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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钢公司2020年6月生产安全事故通报

    2020年6月,全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造成职工受伤1人。事故情况如下:

    武昆股份安宁公司“6.18”机械伤害事故(职工受伤1人)

    一、事故经过

    2020年6月18日16时35分,武昆股份安宁公司本部烧结厂料场三班堆取料机工杨某某在操作3#混匀取料机作业时,听到运行中的混匀取料机有异响,在没有停机汇报的情况下,到2#斗轮位置检查并加注链条润滑油,此时斗轮平台晃动,造成杨某某身体失去平衡,左手误入到运行中的2#斗轮与挡轮之间,导致其左手开放性损伤伴骨折,皮肤缺损,2、3、4、5指多指离断伴缺失。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违章作业。伤者杨某某发现堆取料机异响,未汇报停机就到平台检查、加油。违反了《料场混匀取料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13条:处理事故、故障、进行设备清扫、润滑工作时,必须执行“三断”(切断安全开关;选择开关扳到“零”位;把拉绳开关拉“断”)并做到一挂牌,二确认,三监护的规定。

    2.运转部位安全隔离防护设施不足,润滑油管闸阀安装位置不合理,导致职工点检维护时与运转设备之间安全隔离距离不足。

    (二)间接原因

    1.本部烧结厂开展全员岗位安全风险辨识不足,开展反“三违”工作不全面,部分岗位职工习惯性违章作业没有完全纠正。

    2.本部烧结厂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不到位。班组会前安全交底不全面,对设备点检维护执行“三断”措施要求不严格,检查督促针对性不强,未结合实际落实单人作业岗位的互保联保制度。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全面。事故区域属于岗位职工经常作业场所,日常隐患排查工作未排查出职工点检维护时与运转设备之间安全隔离距离不足、现场缺乏“急停”功能按键不利于作业人员现场自救的隐患。

    4.公司、厂(车间或作业区)、班组各管理层级对日常设备设施点巡检、检维修作业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管理盲区,造成部分职工仍然存在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部分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距离本质安全和昆钢公司要求还有差距。

    发布者:应急管理部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701   发布时间:2020-07-30 15:41:21   更新时间:2020-08-07 17: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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